● 项目概况:
项目租用凤仪标准厂房一期3号、4号厂房,占地面积7772.02平方米,建筑面积15544.04平方米。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、消防改造等。购置智能化全自动厨房设备、厨房餐用具及运送工具、配送冷藏车、物流监控系统、安全监控系统等,建设满足大理市太和街道、满江街道等中小学午餐需求的中央厨房,建成投产后计划规模日供餐3万份。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000万元。
● 招标范围:
大理州中央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(EPC模式),具体如下:
◆ 工程设计:
(1)结合项目实际情况,响应招标人要求,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它要求,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。
(2)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(含概算),并完成初步设计评审;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,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;配合建设方报批报建、专家咨询、资料收集及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等相关服务工作。
◆ 工程施工:
(1)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(并提供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等全套竣工资料)。
(2)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。